|
实验动物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程序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细则(试行)》,结合我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实际情况拟订登记事项变更程序。
一、受理:每年分两次---3月份和9月份各一次集中受理。
受理部门:广东省科技厅
材料送达: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171号 邮编:510033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书要求按单位公文形式填报,所有申请材料主送机关为“广东省科技厅”
2、所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所有材料除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外,其他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主报省科技厅,一份抄送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二)、具体变更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变更法定代表人:
(1)申请报告;
(2)主管部门的批准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3)新的企业(事业)法人证原件、复印件;
(4)新的企业(事业)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5)需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的委任书、新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变更的文件、人员结构的情况报告书;
2、变更单位名称
(1)变更前单位的申请报告(变更事由);
(2)主管部门的批准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3)新单位的更变申请报告;
(4)新的企业(事业)法人证原件、复印件;
(5)变更后单位的业务情况报告;
(6)实验动物设施使用或生产的情况报告。
3、变更适用范围或等级
(1)缩小适用范围或降低等级:
a、申请报告(变更理由);
b、主管部门的批准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c、变更后单位的业务情况;
d、变更后动物饲养和使用情况及设施布局图;
e、检测机构出具的新的等级检测报告书和监测合格证;
(2)扩大适用范围或提高等级:
a、申请报告(扩项理由);
b、主管部门的批准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c、按《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细则(试行)》第十四条、第五条:应提前1个月向检测机构申报按新的等级标准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按照新报许可证评审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4、变更设施地址的,按新设施进行审查发证。
三、审查: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变更单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
四、审查合格的,同意变更事项,收回原许可证正副本后,重新核发新证并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