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等7部局联合发布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细则(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和广东省科技厅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细则(试行)》(粤科财字[2002]280号)的规定,拟开展2008年(下半年)实验动物许可证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取得实验动物质量和生产环境设施或动物实验环境设施合格但尚未取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的单位。
二、材料要求
(一)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许可证申请书、检测报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责、人员基本情况、专业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成立文件及职责、设施平面图和流向图、实验动物及用品的来源、主要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目录等。“实验动物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书” 要求在“广东实验动物信息网 ( h ttp://www.labagd.com)”下载。
(二)以上材料和表格一式5份,要求装订并编写目录页码。
三、材料受理时间
2008年8月20日至8月29日为许可证申请受理时间,各申报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将申报材料交至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省科技厅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答复是否受理; 受理后组织专家评审后15日内(不包括组织专家评审时间)通知结果。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510033
条件财务处:余亮 83163891
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刘忠华 84185814,13535062366
业务受理窗口:邵玉昆 83557574、83163930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