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等7部局联合发布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细则(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和广东省科技厅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细则(试行)》(粤科财字[2002]280号)的规定,拟开展2008年实验动物许可证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符合实验动物许可证申报条件但尚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的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08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为许可证申请受理时间,各申报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将申报材料交至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实验动物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书” 可在广东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tw.gd.cn)或中国实验动物信息网(http://www.lascn.net/)或本网上下载;
省科技厅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答复是否受理; 受理后组织专家评审后15日内(不包括组织专家评审时间)通知结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510033
条件财务处:余亮 83163891
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刘忠华 84185814,13535062366
业务受理窗口:邵玉昆 83557574、83163930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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